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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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院内督查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3-05-10 浏览量:
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:

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、话语权、主动权,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,现就我院2023年意识形态领域专项督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,请各党总支、各党支部做好前期自查工作。

一、督查范围

各党总支、各党支部。

二、督查内容

1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;

2、课堂教育教学管理情况;

3、各类宣传标语、展板管理情况;

4、各部门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管理及更新情况;

5、高质量信息报送情况;

6、各类学生社团管理情况;

7、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情况;

8、意识形态工作队伍(网评员、网格员、舆情监测员)建设及管理情况;

9、舆情分析研判情况(按季度开展);

10、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;

11、师生微信群管理情况;

12、“学习强国”督学情况。

三、督查时间

5月17日全天

四、督查形式

通过实地走访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(乌斯太校区2个党总支和4个党支部提供电子版印证材料),重在发现问题,督促并协助解决问题,确保学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做好被督查准备,严格按照有关安排和要求,自觉接受监督,积极配合此次督查工作,确保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。

对督查工作中问题反映突出、问题处理不到位、问题整改不落实,以及对督查工作不配合的党总支、党支部,将开展督查“回头看”。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,出现严重问题、造成恶劣影响的,宣传部将报学院党委,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关处理。